浙江在线杭州3月11日讯 (记者 叶海 通讯员 吕律) 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向消费者收取高额开瓶费、向顾客有偿提供消毒餐具……餐饮企业的这种行业“潜规则”,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消费者若是遇到上述情况,可以向当地消保委投诉。
日前,省消保委和省工商局对全省餐饮企业进行了消费调查,并对省内各市、县(市、区)一定规模的餐饮企业进行了实地消费体验和检查。调查发现,我省大中型餐饮企业总体就餐环境良好,多数消费者对服务质量表示认可,但规模餐饮企业普遍存在着谢绝或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以及收取高额开瓶费的行为,小规模餐饮企业则普遍对提供的消毒餐具、消毒毛巾另行收费。
为此,消保委和工商部门还专门在消费者中进行了调查。统计数据显示,有86%的消费者曾遇到饭店谢绝或禁止自带酒水、饮料,89%的消费者遇到过饭店收取消毒餐具费的情况(如消毒碗筷包、小毛巾等);而90%的消费者认为饭店设制谢绝或禁止自带酒水、饮料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98%的消费者认为饭店收取消毒餐具费不合理。此外,92%的消费者在接受调查时表示饭店提供的酒水、饮料价格太高,89%的消费者认为饭店谢绝或禁止自带酒水阻碍了餐饮业的发展。
从调查结果来看,绝大多数消费者认为,餐饮业的这些行为是不公平的行业惯例,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浙江省工商局副局长、省消保委主任马柏伟表示,餐饮企业谢绝、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或收取高额开瓶费等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也有悖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商业道德;餐饮企业向消费者提供消毒餐具、毛巾等配套服务,向消费者另行收费,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并涉嫌强制消费。“餐饮业的上述不公平行业惯例,从个体上看损害的是部分消费者的利益,而从整体上看是破坏了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损害了整个餐饮行业的经营环境。”
为此,省消保委面向全省餐饮企业提出,餐饮企业要严格守法诚信经,提升商品质量,改善服务,设置科学、公平、合理的餐饮服务价格定价机制,废除不合理的潜规则;要主动废除谢绝、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或收取高额开瓶费的规定;要停止收取消毒餐具、毛巾等配套服务费等行为,要按规定在醒目处明码标价,杜绝在标价之外加价提供服务、收取未予标明费用等不合理现象发生,从根本上解决餐具的卫生问题。
据悉,根据此次消费评价结果,浙江各级工商部门已着手开展对县城以上较大规模餐饮企业(包括饭店、宾馆、酒店)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检查经营主体是否合法、是否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是否存在商业贿赂行为、是否用不公平商业惯例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
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工商部门将继续关注餐饮业的经营情况,并适时开展集中检查,对违反法律规定,进行价格欺诈、价格联盟、巧立名目重复收费及商业贿赂等行为,予以严厉查处,对问题严重、情节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