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9日讯
在杭高校就读的杭州籍贫困大学生,今明两年将可以获得杭州市政府发放的2000元教育培训消费券。杭州市教育局副局长肖锋表示,这2000元教育培训消费券可用于在本校限额缴纳学费。
昨日,杭州市政府推出第二阶段消费券方案。相比于前期的市民消费券,此次推出的消费券种类更多、受益面更广、使用也更加方便,可谓市民消费券的升级版本。
二期消费券超过6亿元
根据杭州市政府第二阶段消费券方案,即将推出的市民消费券包括政府消费券、社会消费券、旅游消费券、转移性消费券和教育培训消费券五大种类,总金额超过6亿元,惠及包括新杭州人在内的全体杭州市民以及来杭旅游的国内外游客。
其中,政府消费券和社会消费券的面值设定为20元,转移性消费券的面值设定为100元,使用期限从2009年3月20日至6月30日;教育培训券的面值设定为100元,使用期限从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旅游消费券已于3月1日开始在全国各地发放,并投入使用,持旅游消费券在指定场所消费时,在享受既有优惠的基础上,每满40元抵用10元旅游消费券,另再付30元现金。
使用范围和地区全面升级
与第一阶段市民消费券相比,杭州市二期市民消费券进行了全方位的升级。杭州市财政局局长陈锦梅介绍,为方便消费者使用,此次推出的消费券在第一阶段535家定点商家的基础上,扩至2227家(具体商家名录通过杭州财税网www.hzcs.gov.cn查询)。
此外,消费券使用的行业范围也大大扩大,除商贸、杭产家电、旅游、文化娱乐及体育健身外,增加了餐饮、通讯、医药、农贸、教育培训等行业。
消费者除可在杭州市区消费外,还可到萧山、临安、桐庐等七县(市、区)的指定旅游景点消费。
优惠力度是“折上折”
按照杭州市政府昨日公布的方案,连锁超市、商场、家电手机卖场等商贸类消费券,实行的按面值享受增加5%的优惠,即100元面值作105元使用;杭产家电按照18%的优惠力度执行,剧院、影院、演出场所等文化娱乐健身场所按照20%优惠执行,旅游产品及景点按20%优惠执行。
杭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孙振洲表示,消费者在使用消费券时,如遇商家进行促销打折等优惠时,消费券的优惠力度不受影响,即消费者可享受“折上折”的双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