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5日讯
想起两个多月前被人敲诈的事,老朱就忍不住想笑。一个陌生男子趁天黑往他家院子扔了一把“手枪”和一袋胡萝卜,威胁老朱“借”他3000元。第2天,男子还找上门来,向老朱索要手枪,结果被抓个正着。
昨天,王某因敲诈勒索罪,被宁波北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院子飞进手枪和胡萝卜
老朱一家住在北仑大碶街道,做废品收购生意。今年1月5日晚8点,院子里传出“砰”的一声响。
老朱走过去一瞧。地上乱糟糟堆着各种废品,没发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就回屋了。
第二天清晨,天还没亮。院子里又传来“砰”的一声,把老朱惊醒了。
天亮后,老朱开始在院子里寻找起来。他看见地上多了一个绿色的食品袋,里面有几根胡萝卜,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东西收到后回信息”,还留了一个手机号。
往前走两步,“天呐!”老朱吓了一跳,地上竟然有把黑漆漆的手枪。枪管子里塞着一张纸条,上面写道:“朋友,兄弟赌钱输光了。这把枪先押你处,你准备3000元钱。日后重谢,帮你摆平一切难事。是朋友马上回信息。”一旁写着的手机号码就是前一张纸条上的。
笨贼上门讨手枪被逮
“敲诈?要萝卜干吗?”老朱和家人商量后,到派出所报案。
经过鉴别,这把枪是自制手枪,没有杀伤力。手机号码不是通过正规途径办的,查不出身份证。
这到底是恶作剧还是敲诈勒索?老朱遭遇了无头案。
第二天傍晚,一个不速之客闯进了老朱家。来人是个粗壮汉子,40多岁的样子。
“快把枪还我!”陌生男子嚷嚷着说,“我就是把枪扔到你院子的人。钱不要了,枪还我就成。”他豪爽地一挥手。手还停在半空,老朱和家人就扑了上去。
“钱没拿到枪不能没了”
在派出所里,那男子说他姓王,山东人。那把手枪,是他去年在山东买的,1800元钱。
去年9月,王某带着枪来北仑打工,干起回收废品的活。眼见赚钱不多,他很快就耐不住性子了。“怎么着我也是有枪的人,凭什么要捡废品。”
1月5日那天,王某找到老朱家,把枪扔进院子。他以为,吓唬吓唬人家,就可以拿到钱了。
可一个晚上过去,老朱根本没联系他。“他可能没看到手枪。”王某又写了张纸条,在地里随手拔了几根胡萝卜,一并丢进院子。
“后来,我想想钱是拿不到了。但枪是我花了大价钱买的,不能亏啊。所以上门打算要回来。”王某说。
北仑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使用威胁手段强行索取他人财物,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但由于他并未得逞,又能自愿认罪,所以从轻处罚。
浙江在线新闻精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