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5日讯
在绍兴、丽水等地成功试运行之后,昨天,浙江省商标权质押融资全面启动,浙江省工商局、人民银行杭州支行率先联合制定出台了《浙江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暂行规定》,帮助企业盘活无形资产,缓解“融资难”问题。
在试行中,也已有浙江企业通过质押商标专用权而实实在在贷到了钱。今年3月,浙江飞雁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以“飞雁”商标使用权为质押贷款1500万元,成为丽水市金融机构中第一笔商标质押贷款;就在去年底,会稽山绍兴酒有限公司与绍兴县农村合作银行签订了总额为8200万元的贷款合同,作为贷款质押的就是驰名商标“会稽山”的商标专用权。
“启动商标质押权贷款,促进了商标无形资产资本化运作,即是真正把企业的‘知识产权’转化为‘资本产权’。”浙江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启动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是在金融危机背景之下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的一大举措,同时这也将极大地激发企业自主创牌的积极性。
同时,昨天浙江省工商局、人民银行杭州支行联合制定的《浙江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暂行规定》,再对股权质押的相关细则进行了细化,促进商标无形资产真正实现资本化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