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5日讯
第一次敲诈,他往人家院子里扔了把枪,没人搭理他;第二次他为了提醒,丢了个胡萝卜,人家还是没理他;第三次他直接闯进人家里说:“我不要钱了,把枪还给我吧。”
昨日,北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一起荒唐的敲诈案,山东籍男子王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用来作案的自制手枪也被没收。
朱先生家住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做废品收购生意。1月5日晚8时左右,朱先生正在院子里挑塑料废品,忽然传来“砰”的一声。由于天色已晚,东西又放得乱,朱先生没发现什么,挑完废品就睡觉了。
次日天还没亮,朱先生在半梦半醒间,听到院子里传来“砰”的一声响。7时左右,他在院子里找了一下,发现一个绿色食品袋,打开一看,里面有一些胡萝卜和一张纸条。
纸条上写着:“东西收到后回信息,”还留了一个手机号码。再走了两步,他又发现一把“手枪”,枪孔里塞着一张卷起来的纸条,纸条上写着:“朋友,兄弟赌钱输光了,这把枪先押你处,你帮准备三千元钱,日后重谢,帮你摆平一切难事,做朋友马上回信息。”落款是同一个手机号码,纸条背面还写着:“这事不要说出来。”
朱先生看完,既害怕又觉得好笑。他与家人商量后,决定报警。
经过鉴别,这是一把自制手枪,没有杀伤力。朱先生平日没惹过什么人,经济条件也不是很好,是谁要敲诈他呢?就在警方一时没有头绪的时候,编导了这起敲诈勒索案的王某竟然自投罗网了。
1月7日傍晚,朱先生家里突然闯进来一个40多岁的陌生男子。他操着东北口音说道:“我是昨天把枪扔到你院子的人,你们现在不用害怕了,我现在不要钱了,把枪还我就行了。”最终,朱先生和邻居将他擒住。
这名男子姓王,据他交代,用来敲诈勒索的枪是去年在山东花1800元买的,当时觉得有把手枪在身边很新奇,于是一直带在身边。9月他到北仑后,做了几个月的废品收购生意。后来由于手头缺钱,便想学电影里的情节,随便找个人敲诈一把。
北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手段强行索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但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