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4月1日讯 (记者 廖小清) “如果我去农村走亲戚,超过3天的话还要跑到乡镇的相关部门去登记吗?”“既然是服务了就要服务好,建议重新申领、换领、补领居住证,不收取工本费”……
今天上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这备受关注的《条例草案》,引起了不少委员的共鸣。》》》居住替代暂住 浙江拟对流动人口实行居住证制度
探亲三五天也要登记? 委员质疑《条例草案》可操作性
《条例草案》第八条规定,流动人口需要在居住地居住3日以上的,应当在到达居住地3日以内向居住地公安机关或者其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居住登记。
“如果我去农村探亲的话,也要登记么?去哪里登记呢?”一位委员说,探亲三五天,还要花半天去登记,这样的话太麻烦了,现实中操作起来也会很难。他建议《条例草案》在灵活性等方面斟酌。
即使不去农村,在城市也同样不好操作。“比如我们来省里开人代会,也要按照这个条例去操作吗?这样的话公安机关可要排长队了。”这位委员笑着说,作为委员,如果条例通过的话,我们要带头执行,如果我们自己都做不到,流动人口就更难做到了,建议规定能更加人性化。
服务了就要服务好 委员建议工本费全免
“我认为重新申领、换领、补领居住证不收取工本费。”一位委员在审议时说,目前,浙江有1800多万流动人口,有些地方甚至流动人口还超过了常住人口,苦、脏、累的活都是他们做的,他们为城市建设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对流动人口加强管理很需要,但服务也同样需要,作为受益的城市应该积极做好相关服务。
这位委员说,流动人口辛辛苦苦赚的钱本来就不多,有关部门不但不应该收钱,而且还要想办法鼓励流动人口主动申领居住证,要从做好服务上多下功夫。
“既然服务了,就应该服务好。”这位委员表示。
分组审议时,还有些委员建议居住证与户籍挂钩,也有人建议在流动人口权益方面,立法时做些原则性的规定,以保障流动人口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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