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4月14日讯 (记者 童俊 叶海 通讯员 黄华) 他们是一群在校学生,年龄在16岁到18岁之间,有的还没有拿到身份证,他们交友不慎,一时糊涂,走入了歧途,几个人拉帮结派多次强拿硬要他人财物。近日,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未成年人学生犯罪的案件。
2008年4月,来自不同职高的8个学生混在了一起,平日里他们三五个人一起,趁着放学时在一些学校门口转悠,看到有学生过来,几个人就用砖块、钢管等工具威胁对方拿钱,少则几十元多则几百,有时还有手机和小灵通等物品。受害人一旦反抗,他们就朝对方拳打脚踢,有的受害人被打成了轻微伤。
2008年5月份,公安机关接到受害人报案后,对涉案的8人进行了刑事拘留,这时他们已先后实施了11起这样的犯罪行为。
8个涉案学生分别来自6个家庭,其中3人还是三胞胎,得知几个家庭还比较完整,有教育和挽救基础,浙江省关工委与西湖区公安局就有了帮教挽救失足少年的想法。
于是公安机关对8个涉案学生由刑事拘留变更为取保候审,确立由派出所、学校、家长、所在社区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做好8名失足少年的看管、帮教工作。
从挽救失足少年,给予其重新做人机会的目的出发,涉案学生所在学校采取了有效矫正措施,对他们进行教育、感化、挽救;省关工委专门指定帮教人员、心理专家对学生进行帮教及心里辅导;社区也安排鼓励这些学生参加社区活动……
经过一段时间的帮教,8个涉案学生大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其中一名学生还在学校考试中成绩优秀,被推选为班干部。
不过,他们仍要为自己的错误承担责任,今年3月份,西湖区人民法院对这8名涉案学生进行了审理。
鉴于犯罪后8个涉案学生认罪态度好,并有悔罪表现,而且诚恳的态度也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西湖区人民法院对他们酌情从轻处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到三年不等,并缓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