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3日讯
职业介绍补贴政策从失业人员延伸到杭州生源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可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杭州市将从7月1日起实施新的积极就业政策。昨天,杭州市劳动保障局对新政策作了详细解读。
“金融危机下,就业形势极其严峻。”杭州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张建华解释了新政的出台背景。
今年在杭普通高校毕业生达10万余人,比去年增加0.8万余人,创历史新高;加上外省与本省其他地市大学生都将杭州列为就业首选地之一,在外就读的杭州生源大学生也大量回杭就业,大学生就业问题更加突出。
此外,大量农民工滞留城市或盲目流动,造成巨大就业压力。
高校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这两类群体,连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劳动力特别是低收入农民劳动力一起,成为这次新就业政策的重点帮扶对象。同时,新政将职业介绍补贴政策从失业人员延伸到杭州生源高校毕业生。
此外,将见习训练补贴的对象从未就业6个月以上的大中专毕业生拓展为所有在杭高校和杭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将培训补贴的对象从失业人员、大学生等拓展到用人单位和在职职工。
《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申领对象增加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并连续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将低保对象扩大到所有的困难家庭人员,取消了对“4050”人员(即男性50岁以上,女性40岁以上的失业人员,下同)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失业登记6个月以上的限制。
相关政策门槛进一步降低。比如允许登记失业人员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等等。
各类就业补贴都大幅度提高了。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费补贴从每人每年15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翻了一番多。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也大幅提高。
物业公司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在保安、保绿、保洁岗位就业的,参照社区公益性岗位给予岗位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
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培训费由按培训后实现就业的给予全额补贴,未实现就业的给予70%的补贴调整为全额补贴;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补贴由原来的培训费用的30%调整为培训鉴定费的50%(最高1300元);本省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参加技能培训补贴由原来的“签订合同并缴费一年以上”放宽为“签订合同并缴费6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