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27日讯
25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意见提出,要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受此消息影响,昨天A股地产股全线下挫。
“物业税”提法由来已久
一位公共经济与财政研究业内人士表示,“物业税”的提法前前后后加起来也有六七年了,在国家的有关规划和报告中都有提到,学术界也为此讨论很久,“从政府角度来说,征收物业税目的在于控制房价,在房屋保有阶段多征收一点税。”
物业税从理论上说是一种财产税,主要是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纳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不动产市场价值的升高而提高。不过,浙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戴和平认为,市场价值可能会三年调整一下。
开发商:一旦实征影响大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副总经理朱立东表示,如真的开征物业税,对整个房地产业将是非常大的事情,不仅影响长久,覆盖面也大,将会影响购房者的行为、置业观念、居住理念以及买房动机。
“但目前让业内困惑的是,物业税的具体内容到底怎么样还不清楚,比如老房子怎么处理等。”朱立东表示,“国外的物业税是建立在土地是永久私有的基础上的,和国内有区别,现在国内有的观点是比较理想化的,一切还是要等具体内容出台了才能定。”
正在外地考察土地的房地产投资者王先生坦言:“征收物业税可减轻自住房的支付负担,但对炒房者而言肯定是利空,因为投资成本提高了。牛市里房子好卖时,二手房的税收一般是让买方支付的,现在捂房子的时间越长,成本越高。”
著名经济学家易宪容也认为,在房地产炒作较为严重的地方,通过开征物业税,将使房地产炒作者颗粒无收,那么国内房地产的价格一定会回落到真实的市场价格上来,市场泡沫也会自然消退。
实征面临诸多难题
业内人士及学术界认为,目前征收物业税还面临诸多难题,阻力很大,估计今年通过的难度较大。
其一,土地出让金究竟要不要并到物业税里。针对有人将物业税简单地理解为“把本来一次性交70年的‘土地出让金’分成70年来收”,戴和平指出,现在政府资金比较紧张,政府收税的特点是能现在收就不会将来收,能一次性收就不会分开收,所以将土地出让金分开收的可能性比较小。
其二,对谁征收问题。如果对房屋所有人征收,但很多房屋的所有人并不清楚。并且,房子增值是因为土地增值,不是砖瓦增值,但土地是国家的,老百姓如果不出售房屋,房屋的增值部分由谁交?
其三,国外可能由税务部门委托中介去评估,但我国的房地产评估还不规范,社会的诚信度也不足。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则认为,除了营业性的不动产被物业税覆盖之外,首先可能被考虑覆盖的应该是高档豪华住宅,老百姓的自住住宅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物业税:发改委官员称仍需谨慎论证
国家发改委城镇改革发展中心研究员叶伟春表示,物业税作为一个十分重要的税种,仍需谨慎论证。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也认为,物业税的开征将是个“漫长”的过程,至少今年内不可能出来。
昨天,财政部财政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目前开征物业税并非合适时机且条件不成熟,预计开征物业税短期内并不会有实质推进。”
刘尚希表示,征收物业税的说法由来已久,国家就此问题也开了很多次会探讨,但由于目前开征条件不成熟,在此问题上一直没有实质推进。刘尚希认为,现在绝不是推出物业税的好时机,目前政策重点是扩内需,首先要减少居民负担,而物业税的开征显然不利于增加居民的可支配性收入。
刘尚希强调,物业税征收操作成本很高。比如征收物业税前,要摸清每个人的房产情况,房屋评估机构依照什么来评估才合适。如果按照面积征收,市中心和在郊区的房屋是否会有区别,征收物业税是从第一套房开始征,还是从第二套房开始征等问题都没有明确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