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5月27日电(记者 岳德亮)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消息称,温州市1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被确诊后,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进一步做好防控药品储备,并集中开展专项检查,确保防控药械质量安全。
据了解,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已对辖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抗流感相关药品的生产及库存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通知药品批发企业,适当增加抗流感药品储备,加强药品质量管理。
同时,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药械专项检查,现场查阅购进票据、购进验收记录、产品相关证照等资料,加大相关产品监督抽验工作力度,确保用于防控疫情的药械质量可靠、安全有效。
据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介绍,该市加强对抗病毒、治疗感冒咳嗽、增强免疫力的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检查,加大检查的密度和频率,对涉及有关防治甲型H1N1流感的违法广告,要立即告知停止发布,及时移送当地工商局。
浙江省卫生部门提醒社会和广大公众不必因此产生恐慌情绪。甲型H1N1流感是可防、可控、可治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