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块钱收据。(照片由子青提供)
浙江在线杭州6月14日讯(记者 廖小清) “我越想越生气,两块钱虽然少,但也得规范吧!”今天下午,网友“子青”打进浙江在线新闻热线(0571—85310961),说了自己借公共自行车遇到的不爽事。
“子青”是杭州某大学大四的学生。6月11日晚上6点多,他在杭州三墩曲水苑公共自行车站租了辆车回家。可是骑了100多米,他就发现车子越骑越吃力。一看,原来后胎没气了。于是他就下车推着往前走,想到前面的租车点换辆车。没想到,下一个站虽然有一个空位,但是坏了无法还车。
没办法,“子青”只好继续往前推。又推了两三百米,他遇到了2位公共自行车管理员。
“前面那个点也是满的,你推到后面这个点来还吧!”一位穿红色工作服的女管理员很热心。不过她很快发现车子后轮胎破了。管理员说,车子要么修好再还,要么就得按价格赔偿。
虽然觉得车胎不是自己弄坏的,但想想也没有证据证明,网友“子青”于是就交了2块钱。不过本来就一肚子气的“子青”较了真,要管理给发票。管理员就拿出一张公共自行车使用须知,在背面手写了一张收据。“子青”觉得收据连个公章也没有,太不规范。但是管理员说没公章,只能这样。这让“子青”更觉得不爽了,于是就打了新闻热线。
记者了解到,公共自行车损坏赔偿时明码标价的,爆胎是2元/次、外胎损坏15元/只,最贵的车架变形要赔100元。《杭州公共自行车租用服务公约》中也约定,租车人租车时应认真对所租公共自行车进行检查,确认车辆各部件的完整有效。若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服务人员联系。
约定说的很明白,
租车人在租车前应该检查车况。不过总有不注意的时候,万一借到了损坏的自行车要赔偿,发票要不要开?况且目前杭州的公共自行车已经有上万辆,损坏赔偿日积月累也会是一笔不小的数字。
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兴良律师说,杭州有那么多公共自行车,发生类似的问题不可避免,有必要对管理服务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