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7月8日讯 (记者 李敏 通讯员 张谆) 当3次违法的驾驶人还为自己违章未满5次而庆幸时,一个更为严厉的消息从交管部门传来,杭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将从2009年7月16日起,对在本市有3次(含)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的机动车依法予以扣留,待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后立即返还机动车。
公安交警部门为此提醒广大车主和驾驶人,驾车上路时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一旦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应尽早接受处理。广大车主、驾驶人如需了解自己车辆的违法记录情况,可通过杭州交通信息网(www.hzti.com),输入自己的车牌号和车辆识别号即可方便地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