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7月15日讯(记者 梁国瑞)自7月16日起,浙江将对3个虚假违法发布广告的保健食品实施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并责令相关企业立即停止违法广告的发布,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启事,消除不良影响。
被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实施暂停销售的3个保健食品分别是:通化神源药业欣源保健品有限公司的金马牌多立克软胶囊(广告中标示多立克软胶囊,国食健字G20050679),在绍兴市范围暂停销售;北京水木博众科技发展中心的博众牌安睡美胶囊(广告中标示清华脂蛋白,卫食健字(2003)第0299号),在绍兴市范围暂停销售;武汉东方之子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东方之子牌双歧胶囊(广告中标示双奇胶囊,国食健字G20050741),在全省范围暂停销售。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日常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工作中,发现这些产品广告存在严重违法发布行为,主要的违法事实有:宣传治疗作用、宣传的功效超出批准的范围、利用消费者(专家)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