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7月28日讯 (记者 廖小清 实习生 薛颖雯) 今天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副省长茅临生作《关于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茅临生说,浙江所有县(市、区)实现了以县为单位“低保”对象人均救助额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50%,“低保”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189.7元,平均补差为每人每月112.3元。
与此同时,省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6.38亿元,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到135.9元。各市、县(市、区)共安排医疗救助资金3.63亿元,把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的家庭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农村住房救助力度加大,完成1.88万户困难家庭危旧房改造,省财政给予平均每户5000元的补助。
茅临生说,目前全省共有111万户、271万人扶贫对象。这些对象年龄偏大、素质偏低、积累偏少,创业就业难度较大,有不少属于没有生产能力的社会救助对象。一些地方低收入农户的救助机制有待完善;对具有生产能力的低收入农户,开展项目帮扶、产业帮扶等的针对性不强、力度不够,没有从根本上帮助低收入农户增强“造血”能力;部分结对帮扶单位有承诺但无实际行动,有的只停留在走访慰问层面。
茅临生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对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增强就业创业能力。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依法规范社会救助体系,逐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灾害救助制度,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大力倡导社会慈善救助,启动实施全国浙商帮扶低收入群众“152”增收计划、“低收入农户青少年关爱行动”,千方百计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