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原创新闻 > 廖小清 正文
   | 打印
放大 原大 缩小 打印 
浙江:拟定人大代表选举中要有适当比例的残疾人

  浙江在线杭州7月28日讯 (记者 廖小清 实习生 朱明昊) 今天下午,《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条例草案》在残疾人政治权利、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社会保障和无障碍环境等方面作了不少创新性规定。

  人大代表选举中要有适当比例的残疾人

  “我们立法的宗旨是要保障残疾人充分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体现‘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孝琳说,为此,《条例草案》单设了政治权利这一章。

  《条例草案》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中,应当有适当比例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候选人。

  并规定,残疾人较多的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有适当比例的残疾职工代表。

  康复医疗期间工资福利按病假处理

  《条例草案》规定,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合作医疗范围。残疾人购置基本辅助器具、负担康复医疗费用确有困难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还规定,要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免费为孤残和贫困家庭儿童提供抢救性康复治疗。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残疾人康复医疗期间,职工的工资福利按病假处理。

  自考大专以上学历政府给予奖励

  在保障残疾人教育方面。《条例草案》规定,普及残疾人九年义务教育,积极开展残疾人学前康复教育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保障具备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人接受15年教育,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

  《条例草案》还规定,全日制普通高校、各类职业学校中在读残疾学生享受国家相关助学待遇。参加自学考试、远程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并完成大专以上学业,取得文凭的残疾人,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企事业单位按1.5%的比例招聘残疾人

  《条例草案》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应当按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该比例的,按其差额人数和上年度该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10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此外,《条例草案》规定,盲人、重度肢体残疾人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电)车、地铁等交通工具。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 发表评论 ]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浙江省筹备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温州首家残疾人托养中心成立 首批接纳19位残疾人
·政府埋单托养重度残疾人 首家公办托养中心成立
·宁波鄞州区贫困重度残疾人每月生活补助近千元
·萧山“对症下药” 推广残疾人创业就业模式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最新原创 更多 
  • 享受20度的清凉 杭州十处避暑洞开放
  • 新版阶梯电价 居民电价平均降低0.7厘
  • 休闲店一名女子被害 犯罪嫌疑人落网
  • 一天内连发多起飞车抢劫案 抓到两人
  • “生态日”纪念雕塑正式落户西溪湿地
  •  浙江即时报 更多 
    金店老板深夜携金器回家遇劫
    调控以来浙江十大经典房产案例
    三潭印月被撞掉一潭 连夜抢修
    杭州"烧烤"模式还要持续多久
     微博互动 更多 
     独立调查 更多 
    4万元保健品吃毁容颜 “如新”公司遭...
    近日,嘉兴市消费者谢女士称,4个月前,她在朋友的介绍下,花4万元钱购...
    一张“体检报告”为何搅动千家企业神...
    金店老板深夜携金器回家遇劫
    调控以来浙江十大经典房产案例
    Copyright © 1999-2015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