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8月13日讯 (记者 李敏 通讯员 钟法) 杭州市中院大法庭,陈绍益双手铐着,穿着杭看151号囚服,站在法庭。身后一个女人坐在第二排的旁听席,不停地抹眼泪。4个半月前,陈绍益用一把锋利的弹簧刀结束了这个女人丈夫的生命。辅警金晓军英勇殉职 清明· 祭
女人的丈夫叫金晓军,是西湖公安分局三墩派出所的协警,今年3月31日,在抓捕街头行骗的陈绍益等嫌犯时,被陈绍益捅伤后,致左肺下叶破裂,急性大失血死亡。
被告人陈绍益于4月1日在德清被抓获归案。警方从他逃亡的衣物里搜出了1000元现金,在庭上,他希望法庭能将这些钱寄到广西的老家。
但当审判长询问:“这笔钱是丢钱捡钱所得,是否愿意归还事主时。”他又连忙点头。
通过公诉人陈述,还原了当时金晓军牺牲的一幕——
陈绍益逃进天阳美林湾小区,金晓军紧跟而至,相距10米左右,陈已经无路可逃,他从右裤袋掏出了随身的弹簧刀,想吓退金晓军。
金晓军不惧,也掏出了手铐,准备擒拿,但已经急红眼的陈绍益朝金晓军猛刺三刀(庭上,陈绍益承认刺了三刀,其中一刀是划伤了金晓军,另两刀分别刺进了金晓军的腹部和腋下。)金晓军捂住伤口,慢慢倒下,陈绍益爬墙逃走。
逃走后,陈绍益还偷走了路旁晾的一件工作服。
庭审时,25岁的陈绍益很紧张,他心里也清楚庭审后的一切意味着什么,当公诉人每一次当庭质证后,他习惯用“有异议”来回答法官的提问,但每次申辩又答非所问,审判长几次打断他,他连称“记性不好,希望公诉人再复述一遍。”
法警将现场勘验照片递到他面前确认,他双腿不停打颤。
庭审持续近4个小时,公诉机关出具了相关物证、证人证言以及现场勘查笔录,被告辩护人也做了相应辩护,法庭表示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