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8月24日讯 (记者 梁国瑞) 今天上午,浙江省农业厅召开全省农业行政执法情况通报会,通报了上半年农业生产事故调处10大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浙江农业执法工作重点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检查整顿。据统计,调处的农业事故共170起,挽回经济损失5271.39万元。
通报的农业生产事故调处10大典型案例如下:
平湖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和经作站承办的蘑菇菌丝生长于出菇异常事故调处案。菇农获赔58万元。
温州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承办的蔬菜水污染事故调处案。农户获赔10.84万元。
台州市黄岩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路桥区农林行政执法大队承办的荸荠药害事故调处案。农户获赔6.195万元。
丽水市莲都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承办的柑桔腐烂事故调处案。桔农获赔5.3万元。
泰顺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承办的茄子畸形事故调处案。农户获赔1.01万元。
慈溪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承办的木耳菜产量降低事故调处案。农户获赔1.3万元。
苍南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承办的肉鸭死亡事故调处案。农户获赔1万元。
天台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承办的水稻种子质量纠纷调处案。农户获赔7895元。
金华市婺城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承办的毛芋肥害事故调处案,农户获赔4000元。
金华市金东区农林执法大队承办的草莓药害事故调处案,农户获赔3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