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8月26日讯 (记者 童俊 通讯员 金立操) 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
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在今天上午的浙江省公安机关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新闻通报会上,浙江省交管局副局长宋晓春再次重申了浙江严管酒后驾驶的决心。
全省有44名公务员涉及酒后驾驶
从8月7日至8月25日,全省共出动警力15万余人次,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9317起,因醉酒驾驶行政拘留799人。
其中,全省共有44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涉及酒后驾驶被抄告纪检监察部门,除了交警部门对其的处罚外,他们还将面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关管理规定的处理。
19时至21时查处的以驾驶人在饭店饮酒为主
温州、金华、宁波查处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分别位居全省前三位。从查处的时间来看,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下午12时至13时,晚上19时至21时,22时至凌晨1时这三个时间段。
其中晚上19时至21时查处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驾驶人以在饭店饮酒为主,占总量的67.42%。晚上22时至凌晨1时查处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驾驶人以在酒吧、KTV等娱乐场所饮酒为主,占总量的17.86%。
醉酒驾驶的酒精浓度最高3.125每毫克\每毫升
在查获的1144起醉酒驾驶违法行为中,有133个驾驶人酒精浓度达到醉酒标准2倍以上,有28个驾驶人酒精浓度达到醉酒标准3倍以上,其中酒精浓度最高达到3.125每毫克\每毫升,达到醉酒标准的3.9倍。
浙江省交管局副局长宋晓春表示,这仅是整治前20天的初步情况,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一定要“常态”、“严管”,保持严厉查处的高压态势。
尽管,整治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交通事故和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大幅下降,但是仍有不少驾驶人置国家法律于不顾。
下一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将进一步落实“五条常态严管措施”,加大查处力度,提高路面见警率,定期公开曝光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机动车信息。同时希望群众能积极地监督,举报他人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