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8月28日讯 (实习生 朱明昊 记者 叶海) 因为户籍等种种原因,大学生群体一直成为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一大“盲点”。今天,记者从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这一状况将于9月1日结束,在杭大学生将也将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保。
41余万在杭就读大学生基本纳入医保
9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的《在杭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凡是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均可按照属地管理和自愿的原则,统一纳入到杭州市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根据该《办法》,参保范围将包含了整个杭州的53所普通全日制高校高校、研究院,41.51万名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建华还补充说,凡是在杭就读的高校学生,不管户籍是否在杭州,都可以纳入杭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同时港澳台来杭就读的学生也将与内地学生享受相同的医保待遇,但不包括外籍在杭留学生。
参保学生可报销至少七成费用
大学生加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后,能享受什么样的医保待遇?据介绍,凡是参保学生,均可以到杭州市劳动保障部门定点的400多家医疗单位中的任意一家治疗,在符合医保开支范围内的费用将统一享受70%—80%的报销比例,上不封顶。但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并不纳入保障范围。
《办法》还提到,如果大学生毕业后只要留杭工作,那该名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参加城居医保的年限,也将一并计入到其今后的职工医保年限中。
张建华特别提到,参保期间外地学生假期回家也能享受到杭州的医保待遇。也就是说,一个参保的学生回到外地的家中生病了,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回到杭州后只要凭相关单据,一样可以报销医疗费用。
在杭大学生9月参保之后费用可报销
即将实施的在杭大学生医保参保时间定为2009年9月1日至10月15日,由高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和保费代缴手续,具体安排以各高校通知为准。
学生参保保费按年缴纳,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其中个人缴纳30元,同级财政补贴90元。持有二级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困难家庭救助证》(含低保证)的大学生免缴保费。
凡是9月1日至10月15日期间参保的大学生,在9月1日之后产生的医疗费用都可报销。
张建华特别提醒所有在杭大学生,务必在10月15日前参保,如因个人原因逾期参保者,将在交纳完年费6个月后才能享受该结算年度内剩余月份的城居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