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9月1日讯(记者 廖小清)9月1日晚,浙江省物价局下发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9月2日零时起,全省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均提高300元,折合每升提高2角左右。
相比目前的价格,90号汽油由5.42元/升,涨到5.64元/升;93号汽油由5.80元/升,涨到6.04元/升;97号汽油由6.16元/升,涨到6.42元/升;0号柴油由5.63元/升,涨到5.88元/升;-10号柴油由5.96元/升,涨到6.24元/升。详见附件。
根据通知,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各标号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每吨不小于400元。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倒扣3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300元。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
通知要求,相关部门要努力做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的衔接,确保市场供应,并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及时向各地政府和价格主管部门报告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和价格执行情况。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附件
成品油涨价前后对照表
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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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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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最高零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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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最高零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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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号汽油(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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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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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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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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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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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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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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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号汽油(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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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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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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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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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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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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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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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号汽油(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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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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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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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4
|
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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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
|
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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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号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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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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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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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0
|
元/升
|
5.63
|
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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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号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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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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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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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93
|
元/升
|
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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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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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现价格自2009年9月2日零时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