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9月1日讯(记者 廖小清 梁国瑞)“194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仅为116和47元,2008年增加到22727和9258元,比1949年分别增长195和196倍。”浙江省统计局副局长王杰说,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5.5%和6.3%,其中改革开放以来的30年年均实际增长8.1%和8.5%。
9月1日上午,浙江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王杰向来自全国的38家知名网络媒体通报新中国成立60周年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成就。
王杰告诉在场的网媒记者,2008年,浙江新增财力的72.2%都用在改善民生方面,城乡居民生活实现了从温饱不足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
王杰说,1949年,全省从业人员为850万人,2008年扩大到3487万人,平均每年增加44.7万人。2009年6月末,企业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已分别达1355、1122、1254、744和709万人,389万名城镇居民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工伤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分别有512万名和428万名,362万名被征地农民参加了社会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合率达90%。
与此同时,城乡居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城乡居民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由1952年的0.37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14501亿元,人均储蓄28323元。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从建国初期的60%以上,分别降至2008年的36.4%和38%。在住房方面,城镇居民经历了由集体宿舍、小套、中套住宅,到大套住宅的更换,实现了从租房到购房的跨跃,真正拥有了自己的住房;农村居民则经历了由草房、瓦房,到楼房的变迁。城镇居民的人均居住面积由1957年的6.4平方米增加到2008年的34.3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由1962年的11.7平方米增加到2008年的58.5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