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9月8日讯(记者 廖小清)今天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丁卫强作客浙江在线,就省高院出台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犯罪的若干意见》与网民进行互动交流。
丁卫强说,出台这个意见,主要是出于从严惩治交通肇事犯罪的考虑,特别是严重的交通肇事犯罪。
“从严惩治交通肇事,很重要一点就是控制缓刑的适用,使刑罚起到应有的教育作用、威慑作用。”丁卫强表示。
丁卫强说,浙江由于地域范围小,人口密集,经济发达,车辆拥有量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交通案件多发。近年来,全省每年交通肇事死亡人数都在6000人以上,受伤更多。全国去年因交通肇事死亡73848人,浙江今年1至7月,已死亡3670人。
“交通肇事已成为社会公害。”丁卫强说,汽车文明时代在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无数家庭带来灾难,对和谐社会的构建形成了强烈的冲击。特别是今年以来,醉酒驾车、“飙车”等致人死亡的重大、恶性交通肇事案件频发,人民群众反响强烈。
浙江去年始已组织力量对交通肇事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开展了调研。根据现实的需要,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依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先对当前急迫统一、相对成熟的几个问题提出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