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9月8日讯(记者 李敏 通讯员 孙莉 谢佳)先来看看我省实施“五条交通严管常态措施”一个月以来,几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酒驾案例——
8月10日,杭州祥符派出所民警许某醉酒(酒精检测为1.0mg/ml)驾驶,被予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
8月16日,缙云县东渡镇政府工作人员朱某醉酒(酒精检测为2.96mg/ml)驾驶,被予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
8月24日,湖州交警支队查获湖州市吴兴区月河街道人武部长费某醉酒(酒精检测为1.70mg/ml)驾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等三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拘留15天、4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8月26日,文成县交警大队大峃中队查获该县侨办公务员周某将醉酒(酒精检测为1.59mg/ml)驾驶,予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
8月29日,上虞大队查获该市国家税务局工作人员李某醉酒(酒精检测为2.13mg/ml)驾驶,予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另因李某在现场驾车逃离并冲撞执勤人员,已构成妨碍公务,被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两案合并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20日。
今天上午,省公安厅交管局局长缪德礼开诚布公地通报了上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酒驾案例。他说,一个月来,我省先后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9人,其中醉酒驾驶44人,执行拘留42人,未拘留的2名是人大代表,现正在走法律程序。
“在查处的国家工作人员中有人大代表,有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也有公安民警。”缪德礼说,对查处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依法处理,绝不姑息。
严查酒驾,有效地遏制了道路交通事故。一个月来,全省交通事故起数同比减少416起,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81人。现在每天查处量在500起左右,与最高时期每天查处近800起相比较,查获量明显减少。
目前,为杜绝人情案,浙江多地采取异地用警、多警种多部门联动等措施,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缪德礼承诺,驾驶人交通违法在浙江找关系是绝对行不通的,省公安厅将组织警务督察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继续加强对各地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情况的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