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9月16日讯(见习记者 徐史韵 通讯员 彭磊)自1999年7月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正式挂牌成立至今,我省法律援助工作已走过了整整十个春秋。今天,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主题的纪念我省法律援助工作十周年座谈会在省人民大会堂召开。省人大副主任刘奇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司法厅副厅长、省普法办主任陈志忠通报了十年来我省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情况。
我省法律援助始于1996年,第一家法律援助中心在宁波市成立。1999年,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挂牌成立,标志着我省的法律援助工作全面推开。十年来,我省法律援助工作在保障弱者权益、实现公平正义、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目前我省共有法律援助专职律师192名,社会执业律师7000多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600多名,公证员340余名,法律援助志愿者3956名。十年来,全省法律援助机构获得财政拨款总额也已从2000年的114万元增长到2008年的4621.44万元。
随着法律援助知晓率的不断提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力度不断加大,办案数量逐年上升,得到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众大幅增加。从1999年的3719件上升到2008年的28408件,增加了7.6倍,年均增幅达26%。据统计,十年来,我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达15万多件,受援人有21万多人次;办理其他形式的法律援助事务235万多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共约18亿多元。
陈志忠指出,十年来我省法律援助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取得了可喜成绩。同时也指出法律援助工作中尚存一些困难和问题。接下去将着重争取在落实好政府责任、加强基层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完善便民措施、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建立和完善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协作机制、营造全社会鼓励和支持法律援助工作氛围这七个方面有新的突破。
另外,与会的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学者们也纷纷积极为我省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