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1月17日讯 (记者 廖小清) 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主任会议决定,11月23日在杭州举行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预计会期4天半。本次会议将对《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进行二审,邀请15位公民旁听。 延伸阅读:浙江拟取消"禁止有偿家教"条款 堵与疏的博弈仍在继续
这次会议建议议程有,审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情况、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草案)》等地方性法规;听取和审议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我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调研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我省支援青川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调研情况的报告和人事任免事项等。
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建立公民旁听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制度的决定》。本次会议安排杭州市(含所辖县、市)的公民参加旁听。凡是杭州市或在杭州市居住满1年,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都可以提出旁听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申请。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本次会议旁听人员总人数为15名。
要求旁听本次会议的公民,请凭本人身份证及其它有效证件,向有关机构提出申请。杭州市区的公民可直接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理公民旁听申请手续(地址:省人民大会堂中门;联系电话:87053444、87057931;传真:87053445;申请时间:11月19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前来的,也可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向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提出申请。杭州市所辖县(市)的公民到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理公民旁听申请手续(地址:环城北路318号市府大楼;联系电话:85250716、85250711;申请时间:11月19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根据公民报名先后顺序等情况,确定旁听本次会议的公民名单,并通知旁听公民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