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1月17日讯(记者 廖小清) 今天,浙江省物价局下发《关于严格控制成品油调价连锁反应维护交通运输行业价格》的通知,要求与居民消费密切相关的客运行业一律不涨价,出租车可以调价或收取燃油附加费。
从本月10日零时起,浙江省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均提高了480元,各种不同型号的汽柴油都作了调整。
为缓解成品油价格调整对交通运输等行业的影响,浙江省物价局规定,成品油价格调整后,与居民消费密切相关的铁路客运、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下同)价格一律不作调整。
对于出租车,各地可采取调整出租车运输价格或收取燃油附加费的方式进行疏导,在此之前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采取发放临时补贴的方式稳定出租车从业人员的收入水平。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油价变动等因素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早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出租汽车油价运价联动方案,合理调整油价联动点,以适应油价变动,减轻经营者负担。
与此同时,要从严制定市内跨县(市、区)公路客运价格调整方案。继续加大减免政府规费工作力度,减轻经营者负担。并加强对成品油供应、价格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违反国家政策规定擅自提高成品油批发、零售价格,强制搭售其他商品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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