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2月9日讯(记者 梁国瑞 通讯员 汪建强)据《人民日报》8日报道,江苏河北两家企业生产的7批次215833人份的狂犬病疫苗存在质量问题,并已流入27个省区市的364个疾控中心,这批疫苗已于7月份使用完毕。记者今天从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浙江共流入问题人用狂犬病疫苗180人份,截至发稿时,并无不良反应报告。
21万份狂犬病疫苗存质量问题 已流入27省市
据悉,涉及浙江的人用狂犬病疫苗,由福尔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20080754(02亚批),由生产企业销售到浙江5家医疗机构(金华4家,绍兴1家),共180人份,已于2009年7月底全部接种完毕。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卫生部关于对“延申”“福尔”两家企业人用狂犬病疫苗质量问题开展全面调查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立即组织对涉及流入我省的问题产品进行了调查,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首先是对医疗机构进行核查。及时通知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部门,对涉及本辖区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问题产品立即查扣,停止使用,并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宣传和疫苗补种工作。
及时了解狂犬病疫苗不良反应情况。通过省药品不良反应中心检索,从2008年1月至2009年11月,未发现该企业生产的该批号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加强对疫苗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对疫苗生产企业的日常检查和飞行检查(即突击检查)。在今年5月初对唯一生产人用狂犬病疫苗企业飞行检查基础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于近日再次对该企业进行一次飞行检查,同时准备对省内其他疫苗生产企业加强检查,以确保我省企业生产疫苗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