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2月15日讯(记者 廖小清 通讯员 张红英 谢富海)“谁举债、谁偿还,要强化高校偿债的刚性约束。”这是浙江拟加强省属高校债务管理10项措施中的要求。之所以为高校下此“紧箍咒”,是因为今年浙江审计厅在审计全省高校债务管理情况时发现,高校银行贷款实际仍在增加,债务化解成效不明显。
今年以来,浙江审计部门对全省38所高校债务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被调查的高校2008年末银行贷款余额99.69亿元,比2006年初减少了21.61亿元。如果剔除2006年政府36.5亿元的专项补助,银行贷款余额实际增加了14.89亿元。审计调查表明,高校银行贷款实际仍在增加,债务化解成效不明显。
“高校的后续投入规模较大,建设资金仍需大量举债,如果不加强引导、控制和管理,将产生新一轮基建负债。”省审计厅有关负责人说,根据省“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浙江高校还将继续扩容,而被调查的38所高校基本建设后续还需投入148.68亿元,加强管理迫在眉睫。
对此,省审计厅向省政府上报了《谨防我省省属高校基本建设扩张产生新一轮教育负债》等5篇专报信息,建议采取推进土地置换、分类控制建设规模和稳妥推进独立学院转型等措施,有效控制新一轮建设规模,防止高校在高额旧债的基础上产生新的建设负债方面。
审计建议引起省政府主要和分管领导的重视,分别批示要求有关主管部门高度重视高校负债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办法,确保高等教育事业和省属高校的健康持续发展。
日前,浙江有关部门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债务管理的报告已经省政府同意,拟采取严格项目建设管理;全力推进旧校址土地置换和实施省属高校债务重组等10项措施,促进高校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