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月5日讯 (通讯员 黄胜贤 刘波 记者 童俊)1月5日,家住杭州临安玲珑街道前山村的村民刘高渭起了个大早,他和其他3个村民一起,早早来到了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这一次,他们手里拿的,不是厚厚的“上访”材料,而是一面鲜艳的锦旗。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人参当萝卜卖 村民林权被剥夺
事情要从2003年说起。当年5月,村里的干部在村里宣传说临安有个老板想把村里的下家坞山林耕地租过去养鹿,并在没有提供承包协议的情况下,拿着白纸到村民家中去要求签名,再把签名本拼接到《承包权转让授权协议书》中。如此一番“移花接木”,个体老板柳某顺利从临安林业局拿到了林权使用证。90多户村民手上的林地一夜之间换了主人。
让村民气愤的是,“山林的承包价格每亩每年只有30多元钱,与邻村价格相差5倍,还不够买半瓶煤气”,刘高渭说。
更不可思议的是,林地实测总面积341亩,林业局办给柳某的使用证上却被“缩”为158.2亩,另182.8亩林地从村民手中“蒸发”,白白送给了个体老板。村民吴社会说:“以中间价2万/亩计值,这次‘买卖’,起码给集体造成经济损失365.6万元。”
吃尽苦头五年维权无结果
一方面是村民手上的林权被生生剥夺,另一方面是集体林地的低价贱卖,愤怒的村民开始了漫长的维权之路。
到政府、上法院、找媒体,“这几年下来,吃尽了苦头”,刘高渭说。
该案案情重大,涉农面广。尽管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阻力匪浅。自2005年7月以来,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先后作出报道,对这百亩林地纠纷进行了披露。省、市、县三级党政领导高度关注并作严肃批示,要求依法妥善处理,甚至该案在2008年北京奥运期间还被列为临安市“市长包案”,但仍无实质进展,拖而不决,决而未果。
涉案承包人此间还扬言:“谁敢撤消我的林权证,我就告林业局”。林业局的工作人员周某则称“你们大山脚的林权办证慢慢来,等我再过若干年退休后,你们聘请我,再来给你们办理”。
检察官为名说法村民送锦旗
万般无奈的村民抱着试一试的态度于2009年5月18日分别向省检察院和杭州市检察院求助,要求督办、明察公断。
杭州市反渎职侵权局在收到相关材料后,高度重视。杭州市检察机关一方面抓紧查实涉案国家工作人员渎职侵权事实,一方面深入一线化解矛盾。
鉴于临安市林业局林政人员答应给村民办理权证而又拖而未果的情况,杭州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与杭州市林业局相关领导直奔临安市林业局,在临安市检察院的配合下,当着村民代表的面一锤定音,向涉案林政人员发出“通牒”,依法限令其三个月内办毕村民林权证,并敦促其特事特办,争取主动。
在临安市法制办的进一步监督和协调下,村法人代表吴社会于2009年 12月 8日下午终于领到了临安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大山脚下家坞182.8亩林权证; 12月11日,市林业局在当地媒体《今日临安》上发布权证变更公示,大山脚村权属村民群情振奋。
于是也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