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5日,诸暨市患者傅某在当地社区服务站注射自购的人血白蛋白约十多分钟后突然死亡。 5月8日,诸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报案后立即立案,并展开调查。
核查确认,涉案人血白蛋白所标示的生产企业未生产过该批次产品。经检验鉴定,该批人血白蛋白未检出有效成份为假药,并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5月13日,诸暨市局将该案移送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派员参与办案。
经深入调查,涉案人血白蛋白系诸暨市某医院药房工作人员蔡某私下从陈某处购入三瓶,其中二瓶已销售,一瓶被查扣。假药来源已查明为陈某、洪某、贾某、项某、胡某、刘某转手6个环节购得。蔡某被刑拘后,陈某、项某投案自首,洪某、胡某一一被抓获,刘某、贾某另案处理。近日,当地法院以胡、项、洪、陈、蔡等五人犯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五千至一万元不等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