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6日,丽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外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供的协查线索,对市区某医院进行调查。
检查发现,该院于2007年11月至2009年1月期间,从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外地某贸易公司购入第三类医疗器械德国产体外诊断试剂D-二聚体测定试剂盒90盒,缺凝血因子Ⅷ血浆3盒,两种医疗器械货值金额总计54.12万元。8月31日丽水市局立案调查。查明供货商外地某贸易公司伪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向涉案医院非法销售上述两种医疗器械,截至案发,涉案医院购入的上述两种医疗器械已全部使用完毕。
2009年10月23日,丽水市局对涉案医院作出了警告、罚没款108.2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