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月19日讯(记者 梁国瑞 通讯员 汪建强)今天上午,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09年度浙江省药品医疗器械十大典型案件。“湖州长兴县局破获李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案”等10个案件被曝光。
2009年度浙江省药品医疗器械十大典型案件>>
其中,“湖州长兴县局破获李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案”是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获的第一个利用互联网实施犯罪的药械大案,“利用互联网发布信息,在互联网上达成交易,案件涉及20多个省市,涉案金额达2000多万元。”据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稽查分局局长王水荣称。
2008年12月底,湖州长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以下简称长兴县药监局)接患者家属举报,怀疑标示为外省某企业生产的“消渴降糖胶囊”药品质量有问题。长兴县药监局随即立案,确认该药品不是标示生产企业所生产,且该药品中含有非法添加的药物成分,鉴定为假药。
2009年2月-3月,长兴县公安局联合专案组先后在重庆、西安将犯罪嫌疑人穆某,李某、杨某、赵某一一抓捕归案,并查获与假药相关的假资质材料、销售记录以及大量来源渠道不明的药品和保健品,涉案金额约2000余万元。
现此案已查明,自2008年10月起,李某、杨某和另一人(在逃)伙同生产消渴降糖胶囊等假药,由李某指示穆某通过互联网联系客户,由赵某通过物流快运帮助发货,将生产的消渴降糖胶囊等假药销往全国各地。目前此案正进一步审理中。
据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吴宁一介绍,2009年,全省药监系统共受理举报投诉4980件,立案查处各类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2899起,涉案金额3004.6万元,没收涉案药品医疗器械货值791.1万元,罚没款4052.6万元,取缔无证经营26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