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2月22日讯(记者 廖小清 通讯员 厉宝仙)记者今天从浙江省农业厅获悉,2010年浙江省稻谷最低收购价已确定,早稻、晚稻、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50公斤93元、97元、105元,较去年分别提高了3元、5元和10元。
根据省政府关于抓好2010年粮食生产的通知,对全年稻麦种植面积为20亩及以上的农户(含经县级农业部门认定、市和省农业部门审查、运作规范、开展粮食生产统一服务的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和杂交稻制种基地农户),省财政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20元的补贴。对种植油菜面积5亩及以上的农户,省财政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20元的直接补贴。
与此同时,省财政对按订单交售省级储备早稻谷(包括订单交售水稻种子)的种粮农户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按订单每交售50公斤早稻谷奖励20元,最高每亩140元;一般农户按订单每交售50公斤早稻谷奖励10元,最高每亩70元;对交售订单水稻种子的制种基地农户,每交售50公斤水稻种子奖励20元,最高每亩140元。
此外,从今年开始,浙江将全面启动省级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在全省建成100万亩功能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