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4月12日讯(记者 王黎婧 通讯员 孙炼栋 郑楠) “我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种的树木自己还不能动?”今天上午,在西湖区行政执法局北山中队的办公室里,王先生看着手里的罚单,有些郁闷。
王先生在曙光路白沙泉内开了一家茶楼,生意一直不错。“前年,也是一个朋友推荐,我在店门口种了几株桂花。”不少茶客慕香而来,这让王先生很是骄傲。
桂花逐渐长大,遮挡了店面,于是,3月29日下午4点左右,王先生找来铁锹、锄头和剪子,准备将树由南往北迁移一米。正在巡查的北山执法中队队员发现后,要求王先生出示相关审批手续。
“根据规定,迁移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且要由专业人事按照迁移树木的技术要求规范移位栽种。”执法队员小沈告诉王先生,“如果擅自迁移树木,极易因为缺乏技术指导、迁移不当而对树木造成损伤,甚至导致树木死亡。”西湖区行政执法局根据规定,对王先生的擅自迁移树木的行为作出了500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部门也提醒广大市民,无论公有或私有树木的砍伐、迁移,都要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砍伐或迁移树木。任何单位或个人也不得擅自挖掘城市绿地和修剪树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