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5月4日讯 (记者 廖小清) 今天是五四青年节,1988年出生的杨济源本来也可以开心地过节的。但是,去年12月31日晚,正在杭州某大学读书的他,在见义勇为中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在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杨济源的家人手捧他的遗像来到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杀害杨济源案的庭审。
2009年12月31日晚,被告人杨某伙同他人前往杭州德胜路某大学对面的小吃夜市,混迹人群,伺机扒窃。
22时30分许,杨某在盗窃杨济源放在外衣口袋中的诺基亚手机时,被杨济源及其同学发现并抓获。杨某为逃脱抓捕,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捅刺被害人杨济源并挥刀威胁抓捕人员,后趁众人查看被害人杨济源伤情之际逃离现场。
杨济源因腹部遭锐器刺戳致肝脏、胰腺、肠系膜上静脉破裂而急性大失血,经抢救无效死亡。公安机关于2010年1月1日,将杨某抓获归案。
杨济源牺牲后,先后被追授“杭州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天津青年五四奖章”等荣誉称号。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某在实施盗窃时,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并致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杨某的辩护律师对案件定性没有异议,但是希望法院能鉴于杨某无前科,能够从轻判决。
“我们至今都没收到杨某及其家属的任何道歉,无法接受从轻处罚。”杨济源的姐夫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说。
公诉人提出,辩护律师对于从轻判决的辩护站不住脚,对于这样的行为,法律无法沉默。
庭审中,杨济源的家属还向法院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杨某索赔死亡赔偿金等共计50余万元。
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