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5月25日讯(记者 廖小清 通讯员 张兴平)今天上午,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作了“关于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齐奇说,2008至2009年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8473起。其中,审结涉及土地资源、房屋登记、劳动和社会保障、房屋拆迁、建设规划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一审行政案件达4563件,占结案数的55.86%,原告实际胜诉的占近3成。
面对取得成绩的同时,齐奇在省人大常委会上“吐苦水”:当前在行政审判过程中,外部司法环境仍不理想,有些地方党政领导不当干预法院行政审判的现象仍时有发生。点击进入齐奇访谈>>
两年受理8473起“民告官”案件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即大家通常所说的“民告官”。
数据显示,在2008至2009年受理的8473起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中,审结了8165件,列全国第7位。
齐奇说,两年来,全省法院共受理10人以上的群体性行政诉讼案件159件,100人以上的23件,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房屋折迁、社会保险等行政管理领域。
“全省各级法院慎重稳妥地审理好每一起群体性行政案件,没有发生因法院处置不当而引发大规模上访或影响当地中心工作的事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齐奇表示。
法院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率达到10.43%
2008至2009年,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8165件,其中判决行政机关败诉852件,败诉率达10.43%。
此外,在2715件撤诉结案的案件中,也有一半左右被诉行政行为是存在瑕疵的。
“对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维护司法权威。”齐奇说,某县建设规划局在其被诉行政处罚因适用法律错误被法院判决撤销并责令限期重作后,未自觉履行生效的行政判决,法院依法对其处以4500元罚款。
与此同时,省高院积极推动实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比例逐年提高。
据统计,2008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为318件,占一审结案数的7.84%;2009年上升至450件,占一审结案数的10.95%。
“‘告官不见官’的局面正逐步得到改善。”齐奇说。
地方领导不当干预行政审判时有发生
“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行政审判工作仍处于初级阶段,面临诸多问题和困难。”齐奇在常委会上“吐苦水”。
当前,在行政审判工作中,仍然存在受案总量徘徊且地区发展不平衡,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发挥尚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有些法院不能严格司法审查标准,行政审判的公信力尚未得到全社会普遍认同;以及行政审判队伍配备不完整,素质不能完全适应审判形势和任务的需要等问题。
其中,齐奇还特别提出:“行政审判的外部司法环境仍不理想,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尚未达到良性循环的状态。”
齐奇说,有的地方党政领导的法治意识不强,不当干预法院行政审判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有的行政机关不能正确对待行政审判的司法监督,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行政审判工作,一旦涉诉,不是积极应诉,而是找党政领导出面向法院施加压力,尤其是一些影响较大、涉及面广的案件,往往以社会稳定、中心工作为借口,不配合法院的协调化解工作,一味要求法院支持其违法行政行为;还有的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诉讼义务,仍有不少案件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依法提交答辩状,只委托律师而不派工作人员出庭应诉,极少数行政机关甚至不履行法院生效行政裁判。
齐奇列举了一组数据,2009年,按规定应出庭数为92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实际出庭450件,实际出庭率为48.86%;还有的行政机关对法院发送的司法建议不够重视,落实不到位,2009年全省司法建议的书面反馈率不到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