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浙江在线杭州6月22日讯(记者 童俊 通讯员 胡育萍)3月18日早上7点10分许,杭州西溪路小龙驹坞路口附近,一辆失控的教练车冲出了围墙,坍塌的砖块压倒了人行道上的徐凡,最终,年仅12岁的徐凡抢救无效死亡。
教练车飞出围墙男孩被压身亡 再走几分钟他就到校了 教练已被刑拘
经查明,女学员张某学驾时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当时教练员来国龙却没有随车指导,最终发生了悲剧。
22日上午,该案在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事件回顾:教练车冲出围墙
3月18日早上7时10分,在西溪路681号浙江省公路技师学院训练场内,来国龙指导学员驾驶浙A1021学桑塔纳教练车练习倒桩项目。
当时车内有两名女学员,两人都是第二次上车,学员张某在驾驶座上进行驾驶训练,学员吴某坐在车后座。
来国龙并没有按照规定坐在副驾驶位置上随车指导,而是让张某单独驾驶练习,自己则站在车旁指挥。
由于张某操作不当,车辆失控后冲出了训练场地,车头撞倒围墙后坠入了西溪路南侧人行道,致使倒塌的围墙压着正行经此处的徐凡。徐凡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时,他正在上学的路上。
赔偿受害人家属74.8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因此,来国龙承担全部责任,学员张某无责任。
案发后,来国龙所在的杭州大成驾校与徐凡家属达成调解协议,赔偿71万元。
来国龙的家属又赔偿徐凡家属3.8万元,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
目前,74.8万元的赔偿都已经履行完毕。
教练不随车教学很普遍
涉过失致人死亡罪
法庭上,检方认为,来国龙身为教练员,在指导学员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未随车指导,以致学员操作失误时不能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确保安全驾驶,从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此,来国龙没有异议,完全认罪。他说:“之所以造成事故是因为疏忽,没有把油门线拔掉。”
来国龙的辩护律师认为,来国龙过失犯罪的主观恶性很小。在目前驾驶培训中,练习倒桩、移库时,教练大多是在车旁随车指导,非常普遍。甚至在杭州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内部刊物《杭州驾培》上的照片显示,十佳教练员和星级教练都是车外教学的。
几乎所有的教练员,包括驾校,甚至主管部门,当时并未意识到这种过失危害的普遍存在。
事发后,来国龙属于投案自首,又做出了经济赔偿,取得了被害方家属的谅解。辩护人请求法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该案没有当庭宣判,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