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0月15日讯(通讯员 郑灵仙 记者 廖小清)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又参加新农合医保,这边报销又到那边报销。浙江在线记者今天从浙江省审计厅获悉,审计部门对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专项审计调查发现,去年,全省各地城居医保和其他医保之间重复参保人员达31.41万人,在重复参保人员中有2165人多头报销,多头报销金额超过100万元。
已实现全民医保目标 平均报销比例接近5成
2006年,省政府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2007年1月起全省全面推开,保障范围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以外的全体城镇居民,包括老年人、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等。2009年3月省政府又下发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将所有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学生纳入城居医保体系范围。
“为此,我省实行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农合、城居医保三项医保制度的全覆盖,从制度层面实现了‘全民医保’的目标。”审计厅有关负责人说。
经审计,2009年度,全省82个基金收支单位(注:全省城居医保共有75个统筹地区,不包括省本级),城居医保(实行城乡一体化的地方包括新农合)基金收入24.48亿元,基金支出16.79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余9.11亿元。
截至2009年末,全省参保人数1121.64万人,其中实行城居医保和新农合一体化管理的参保人数为807.51万人,实行部分一体化(指缴费和报销标准相同但主管部门不同或者主管部门相同但缴费和报销标准仍有差异)的参保人数为43.91万人,实行城居医保单独管理的参保人数为270.22万人。
2009年,全省普通门诊和住院、大病门诊受益人数分别为371.57万人和54.26万人,分别占参保人数的33.13%和4.84%,政策范围内住院和大病门诊平均报销比例为44.54%。
30多万人重复参保 多头报销金额超过100万元
审计调查发现,2009年各地城居医保和其他医保之间,占全部参保人数的2.80%。在重复参保人员中有2165人多头报销,多头报销金额111.97万元。
“重复参保不仅增加了个人缴费负担,也导致了财政资金重复补助。”省审计厅一位负责人说,在调查过程中,他们还发现个别人员违规报销和异地之间存在重复参保和报销情况。
审计部门还发现,部分低保、重度残疾人员等困难群体没有纳入医保体系或由其个人自行缴费。长兴、嵊州等11个县(市、区)的4336名低保、重度残疾人员等困难群体未纳入医保体系或由其个人负担费用,另有383名不属于免缴对象人员却享受了政府免缴待遇。多头管理导致资源浪费
审计调查发现,全省共有82个基金收支单位,其中64个地方主管部门为劳动保障部门,18个为卫生部门。
“由于主管部门不同,管理体制不顺,造成了人员队伍、机构经费、信息系统建设重复和浪费。”审计厅这位负责人说,另一方面,由于城居医保和新农合有两套系统,定点医疗机构需要建设两套信息系统才能与城居医保、新农合对接,也增加了定点医疗机构的软硬件开发和维护成本。
审计还发现,有14个地方当年基金出现赤字,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累计赤字的情况,当年基金出现赤字地方占全部调查单位的17%。
不同户籍补助标准不一 建议城乡一体化
通过这次审计,审计部门认为,省级财政统一按应参保人数的90%定额补助,不考虑各地实际参保人数和新增参保情况,容易引发各地补助不公平,影响参保工作的积极性。此外,按户籍身份将城居医保和新农合两类人群实施不同的补助标准,也显失公平和正义。
对此,审计部门建议将城居医保制度和新农合制度进行制度整合,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保障模式。
“城居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是对城镇职工医保的有效补充,但从审计调查看,由于两项制度分设、不同部门管理,出现了上述一系列问题。”省审计厅认为,从户籍制度改革看城乡居民一体化是大势所趋,两项制度整合后,不仅可以实现资源共享,有效避免重复参保和报销现象的发生,同时实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以让参保群众享受更多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