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8日讯(记者 李敏 童俊)据来自温岭市公安局的消息,10月19日,温岭市公安局对涉嫌强奸的该局新河派出所民警陈昌涛予以刑事拘留,10月22日,温岭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陈昌涛。
2010年10月15日下午,温岭市新河派出所查获一起涉嫌卖淫嫖娼案件,当天的值班民警陈昌涛将女嫌疑人冯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当晚19时许,陈昌涛在调查谈话期间,趁无人之际,采取言语威胁手段强行与冯某发生性关系,并于当晚将冯某予以释放。
10月18日,温岭市公安局在调查卖淫案件过程中,获知这一线索。对此,温岭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局长自己负责的专案组,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犯罪嫌疑人陈昌涛立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于这一案件,温岭市公安局负责人表示,将按照依法、公正的原则,从重、从快处理,及时公开案件处理结果,并以此为深刻教训,进一步加大队伍管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