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7日讯(记者 李敏) 发生在泰顺城关的“11、02”交通事故,因肇事一方系交警大队教导员包某,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现经市县联合调查组查明,包某确系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并负全责,现包某已被禁闭,泰顺县局正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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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发生后,由于肇事一方身为交警大队领导,且事故后擅离现场,舆论哗然。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叶寒冰高度重视,指示必须认真调查,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市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吴一剑亲自组织协调,成立市县两级纪检、督察、交警等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采取有力措施,从多角度多层次进行调查。
现经查明,今年11月1晚十点许,教导员包某应长期在外作生意返泰的朋友彭某邀请,来到城关某茶庄喝茶叙旧。从消费清单调查表明,期间两人共喝了4小瓶雪津啤酒。次日凌晨0时许,包某驾浙CG2233号轿车送朋友彭某到泰顺国际大酒店。随后驾车回家途经泰庆北路与公园路交叉口与浙CGC679号越野轿车发生碰撞。由于浙CG2233号轿车系右转方向碰撞上直行的车辆,因而包某受伤严重,尤其是头部四处伤口,满脸是血。此时,浙CGC679号越野车车主打电话报警,包某疼痛难受,打电话叫老婆和弟弟到现场后,老婆留在现场协助处理,包某由弟弟护送前往邻市福安市闽东医院治伤。期间,因头伤难受加上急于赶路没有接听到他人来电。交警大队值班人员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置。完成现场勘查后,办案民警到泰顺医院没有找到包某,手机处于无人接听状态。处警民警及时将交通事故情况及无法找到包某向公安局领导报告。凌晨2点,局纪委书记蔡夏翔及时带领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协同交警开展调查。
当天上午7时许,包某在闽东医院进行伤口处置后,主动电话向县局领导进行报告,县局一方面立即研究并组织调查人员赶往福安闽东医院,一方面电告福安市交警大队要求协助调查,当日上午,福安市交警大队事故中队袁警官等人赶赴闽东医院将正在治疗的包某进行抽血留样并进行检验,但检验结果已无酒精含量。调查初期,包某否认有酒后驾车行为,但在调查组对包某围绕案前活动情况进行细致调查,包某承认了当晚有饮酒的情况,但否认事故中有逃避责任的想法,因为车辆就在现场,还通知妹夫去医院看望对方伤者,留老婆在现场接受事故处理,自己确认伤情后非常难过,也不知道自己到底伤的有多重,就随由弟弟开车送往医院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