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无牌无证的“四小车”在行动中被查扣
杭州市目前在从事非法营运的“四小车”有6000余辆
在整治行动中,驾驶员对执法人员并不配合
浙江在线杭州12月10日讯 (记者 徐晓 通讯员 康琦) “闯红灯、逆向、在机动车道上超车……我发誓再也不敢坐‘摩的’了!”网友小蒋在微博里描述了他在前几天晚高峰打不到车,乘坐电动三轮车的惊魂一幕。
在车站、市场等人流集中的地方,电动三轮车、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等“四小车”非法揽客现象仍时有发生。12月10日上午,杭州市交通运管部门联合交警、工商等多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四小车”非法营运和交通违法行为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上午10点,记者在绍兴路和香积寺路口的整治现场看到,执法人员正在路口拦下“四小车”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不少车辆存在无牌无证驾驶、非法运营、擅自改装等情况。
“如查实利用‘四小车’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将处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车辆予以没收。”正在执法现场的杭州市运管局直属机动大队副大队长陈煜珪告诉记者。对在整治行动中妨碍执法或暴力抗法的将依法从严处理。对有组织的非法营运团伙,从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将以西湖风景区、各大场站、银泰武林商圈、湖滨路、吴山广场商圈、大型超市、医院、学校与专业市场等“四小车”聚集区域为重点,对无牌无证及证照不符(全)的“四小车”在城区行驶、“四小车”擅自进行改装或有其它交通违法行为和利用“四小车”进行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
新闻链接
据不完全统计,杭州市目前在从事非法营运的“四小车”有6000余辆,其中大多数没无证无牌的“四小车”,这些车辆的违法行为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杭州的城市形象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2010年9月30日,经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修改,其中第三十六条及第五十二条明确了对于非机动车从事非法营运的管理权限,修改后的《条例》已于11月1日正式实行,为打击“四小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执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