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月12日讯(记者 叶海 通讯员 朱晓萍 胡振华) 凡浙江省范围内的公司制外商投资企业,其债权人是外方股东、债务人是被投资公司的,现在都可以申请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增加注册资本或者变更出资方式。这是浙江省日前出台的外商投资企业债权转股权新政,嘉兴两家外商投资企业成为这一新政的首批受益者。
据了解,目前浙江省外商投资企业已达21629户,投资总额1832.3亿美元,注册资本1069.4亿美元,外商投资企业已经成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最新出台的《浙江省外商投资企业债权转股权审批登记暂行办法》,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债权转股权,使得债权成为一种新的非货币出资方式,不仅能降低投资者的投资成本,还能进一步开拓投融资环境,改善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
浙江在线记者看到,除了适用范围之外,这一办法中还对申请条件和程序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其申请条件要求债权合法有效、权属清晰、权能完整、依法可评估和转让,债权必须是外方股东已登记的外债本金及当期利息,被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需按期缴纳,同时要经被投资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同意;申办程序是先向外汇管理部门和商务部门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准,然后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今天在杭州举行的公示会上,浙江省工商部门现场颁发了浙江省第一批债权转股权的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和外债登记证。嘉兴伯林顿纺织有限公司、嘉兴康龙纺织有限公司这两家外商投资企业作为试点成为新政的首批受益者,企业负责人表示,该项新政成功帮助企业解决资金短缺问题,他们非常欢迎。
浙江省工商局企业处处长吴宝川表示,这一新政有利于拓宽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融资渠道,也有利于优化外商投资企业的资产重组,并增强外商投资企业的市场活力,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