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月31日讯(通讯员 高鹏) 近日,嘉兴市南湖区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下发了《关于完善2011年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草案),明确将社会面消防设施建设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列入2011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通知》重点就加快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特别是对人员配备、经费保障、装备建设等相关问题做出了政策安排。能否在当地建设一支“拉得出、打得响”的专职消防队伍成了摆在南湖区区委、区政府眼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区委区政府多次召集公安、消防、财政等职能部门商讨研究大力推进农村消防工作尤其是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制度化方案,这才有了如今将社会面消防设施建设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列入2011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制定并计划出台的现状。按基本建设计划与标准,此项工作由区防火委牵头,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做好指导工作,区财政负责建设资金的落实,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建设任务和专职消防队的正常业务经费开支。各镇专职消防队要在2011年底前拥有独立设置、建筑面积450平方米以上的营房;配备不少于2辆消防车和12名队员,配齐配强灭火救援装备和器材,每队正常业务经费每年不少于50万元,且今后保持每年不少于10%的递增,从而全面达到二类专职消防队的标准。同时,60%行政村建立义务消防队,有相对固定人员,有消防三轮摩托车,有必备的灭火设施器材。队伍建设所需经费开支由区财政直接拨付,列入各镇财政经费支出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