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2月24日讯(通讯员郑灵仙 记者廖小清)日前,浙江省审计厅厅长陈荣高就贯彻落实中央经责审计《规定》接受了记者的采访。陈荣高说,浙江经责审计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近10年全省共审计14602名领导干部,查出违规金额474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341亿元,查处领导干部410人,在维护财经秩序、加强干部监督、完善各项管理和提高责任意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之所以浙江取得如此好的成效,陈荣高认为,首先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密不可分。他说,浙江率先开展了厅级领导经责审计,将经责审计作为惩防体系建设重要举措,形成较完善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格局。与此同时,浙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责审计,围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加强权力制约监督。此外,浙江还普遍建立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工配合的联动工作机制,并不断立足实际创新,形成了具有浙江特色的创新体系。
“浙江审计推行的分类管理、离任交接、市县长经责审计、经济责任告知等原创性经验有力地推动全省审计工作发展,在全国产生积极影响。”陈荣高说,尽管如此,对照中央《规定》要求,浙江的工作还有不足,既要继承经验,也要改正不足,从而全面推进浙江经责审计工作科学发展。
在谈到接下来的工作时,陈荣高认为,首先要要牢固树立审计工作“三个三”的理念。即:充分发挥审计“三个最大”的作用。在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中最大程度地服务发展大局,在完善经济治理机制中最大限度地降低经济风险,在推进审计全面转型中最大幅度地提升社会效应;切实推进审计“三个转变”的落实。由事后查处与事前预防并重逐渐向事前预防为主转变,由微观操作与宏观管理并重逐渐向宏观管理为主转变,由传统审计与责任审计并重逐渐向责任审计为主转变;努力实现审计“三个目的”的要求。在发挥审计作用中体现时效性、针对性、准确性,在推动审计发展中体现科学化、规范化和公开化,在提升价值中体现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百姓。此外,还要注重发挥经责审计“五大功能”的效果,发挥好“防范”、“监督”、“护法”、“惩治”和“服务”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