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2月24日讯(记者 童俊)2月24日下午,记者从浙江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上获悉,2010年,全省新增机动车118.8万辆,新增驾驶人89.5万人,公路总里程突破11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新增230公里。
在人、车、路各交通要素激增的情况下,过去一年,全省实现道路交通事故三项指数持续下降,其中交通死亡人数同比去年减少308人,连续第7年实现死亡人数“零增长”。
去年,全省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806万余起,吊销驾驶证6379本,其中查处酒后驾驶24万余起,醉酒拘留26365人。因酒后驾驶死亡人数同比减少211人。同时,利用移动警务终端,现场处罚违法行为361万起,抓获网上逃犯284人,查获盗抢车1690辆。记者从会上还了解到,2011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十一五”期间,全省机动车年均增长约15%,其中汽车约25%,全省保有量已达1106万辆。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仍大量存在,去年全省交通事故死亡5382人,平均每天死亡15人。
为此,省公安厅交管局提出今年要确保道路交通事故指数和万车死亡率不突破,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和恶劣违法违纪事件,提升缓解城市“两难”的能力和群众的安全感。对此,浙江省副省长毛光烈说,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首先要管住“人”这个交通参与主体,管人要先管“官”。交通管理具有较强的社会属性和示范效应,因此交通管理必须要善于、敢于管“官”。
这个“官”既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干部,也是企业的“法人”;这个“官”既是“有权人”,也是“有钱人”。管住了这个特殊群体,就能落实主体责任,起到良好的社会示范效应,交通管理部门也能真正“硬”起来。
因此,禁“酒驾”必须一视同仁,绝对不能因为是“官”就网开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