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8日讯
(通讯员 林丹)非公企业发展是否充满活力、是否和谐,直接关系我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非公企业是社会的细胞,自身和谐构成了整个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所以我们要以“活力和谐企业”为总目标、总任务、总载体,推进我县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温州市第四届“活力和谐企业”、“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暨第二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活动要求,我县第四届“活力和谐企业”、“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暨第二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活动正在扎实推进。
加强舆论宣传,提高评选力度。本次评选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宣传栏等阵地,为“活力和谐企业”评选活动“摇旗呐喊”让非公企业党组织充分的认识到本次活动的重要性及影响力。评选活动信息在永嘉网、永嘉党建网等新闻媒体先后报道后,受到了非公企业的广大关注,众多热忱开展党建工作的非公企业党组织纷纷来电咨询,我县第四届“活力和谐企业”、“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暨第二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活动在全县范围内营造良好的党建工作氛围。
完善评选制度,规范评选细则。本次评选活动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程序包括:申报、初审、审核、评分、初定、确定、公示,整个评选过程公开、公正、公平的进行。3月7日我们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发放了(永嘉县第四届“活力和谐企业”评选文件及评价体系〈征求意见稿〉),截至3月15日,我们共收集反馈信息14条。3月15日我们召集了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21个部门,对本次的评价体系进行研讨,各小组成员都积极的提出了宝贵的意见,使本次评选工作更加科学的进行。
采用政策激励,促进党建工作。“活力和谐企业”是企业含金量最高的荣誉称号。我县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对被评为“温州市活力和谐企业”的企业,其董事长和党组织书记在政治荣誉、政治安排上要优先考虑,同时在企业改革、资金信贷、能源利用、规划用地等方面给予优惠照顾,在资源配置方面予以重点倾斜,以进一步增强创建“活力和谐企业”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在本次评选中首次被评为“永嘉县活力和谐企业”的,有县政府一次性奖励10万元,首次被评为“永嘉县活力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有县政府一次性奖励2万元。政策支持与物质支持相结合,双管齐下,为我县的非公企业党建注入推力,不断提升“活力和谐企业”建设水平,使党旗在非公企业中飘扬得更加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