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12月份至今,杭州合作建房经历了从人员召集、召开第一次联盟大会到确立核心人员每周一次的例会制度,再到初步确定了205名会员,集资能力达5000万元,个人自建房雏形凸显。接下来,将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合作建房的梦想最终能否真正实现?无论是发起人、参与者,抑或是观望者,各自心里都有一个大大的问号。
“我觉得我们合作建房的难度不是很大,”杭州合作建房的发起人王涌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的情况经媒体报道之后,许多市民都主动和我们取得了联系;通过初步审核,我们现在已经确定了205名参与者,能筹集5000万元的资金。下一步的问题就是如何组建公司,然后拿地了。”
和半个月前发起第一次合作建房联盟大会相比,记者发现王涌宇的信心明显增强了。他告诉记者现在合作联盟的框架已经基本上建立起来了,策划部、联络部的工作人员,已经按照组织分工在联系银行及相应的政府部门。
与王涌宇的信心百倍不同,不少房产业内人士对个人合作建房,更多的是不看好。从团队的组建,到最终各家各户拿到自己的房产证,他们对合作建房的每一步都充满了疑虑。
问题一:团队如何组建
王涌宇的初步想法是以个人出资的方式,成立一家股份制公司,再以公司的名义执行实际的买地、建房活动。
但是有关人士却指出,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制有限公司的股东应该为2—50人。50人的上限势必导致200多人的联盟里,只有1/4的成员可以成为股东,那么其他的150多人怎么办呢?排除在合作建房之外吧,50人出资只能达到1250万元,在杭州根本就买不到这种价格的土地。那么就只能采用参与者自我组合,由数名参与者选举一个代表,以代表的名义出资组建公司;如果采用这样的方法操作,非代表的出资者的利益由谁来保障呢?没有利益保障每人能拿出25万元的出资款吗?
再者,合作建房联盟应该是一个非盈利性的组织,集资建房运作的方式就是一群人通过集资联合起来,成立一个组织机构,并从政府手里竞拍到一块土地,然后聘请专业的设计公司和房地产建设公司,在这块地上建起自己的房子。这完全是一种非盈利性的开发行为;而公司一般都是以盈利为目的,以公司为名恰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