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8日讯
欠钱却依然花天酒地,有钱也不还,社会上有不少这样的“老赖”。对此,从3月初开始,义乌市法院执行局积极组织开展了“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专项活动,清理出5名“老赖”,限制他们的高消费行为。
据了解,为确保这次专项活动取得实效,义乌市法院联合协调多个部门采取行动,包括车管所、房管处、银行等部门联合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比如,“老赖”新购置车辆,在办理上牌手续时,就可以通过公安机关予以协助扣押,限制其高消费。
已经有2名“老赖”主动履行了义务,2名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共执行到位款项23.2489万元。
根据有关规定,以下9方面消费活动被限制:
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购买非经营必须车辆;
旅游、度假;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高消费行为。
如果被执行个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法院将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