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4月13日讯(记者 叶海 通讯员 卢艳)昨日,国家海洋局召开新闻公布会,向社会公布我国第一批176个可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其中浙江有31个,最长开发使用年限为50年。
这一消息经过媒体的报道和传播,引起了全省上下的关注,浙江人一直憧憬的“岛主梦”似乎即将成真,不少心急的人还找到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咨询如何申请当“岛主”。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通过本网回应称,因为有关无居民岛屿的开发审查和使用的具体办法国家尚在酝酿之中,估计大家还要再等一等了。
舟山“情人岛”无缘首批31个无居民海岛名录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提供的资料显示,浙江省此次被列入第一批开发利用的31个无居民海岛主要分布在宁波、温州、舟山和台州,这31个岛屿主导功能设定为农林牧业、旅游娱乐、工业、仓储、渔业、公共服务和交通运输七类。
从面积来看,31个岛屿平均面积约为0.1415平方公里,其中面积最大的是隶属于象山的牛栏基岛,面积达到0.8304平方公里,最小的则不足500平方米。
同时,离大陆海岸较近也是这31个无居民海岛的特点之一,其中离岸最近的岛屿距离仅为0.2公里。
令人遗憾的是,舟山的“情人岛”不在31个无居民海岛名录之内。
可“按揭”分期支付使用金实现“岛主梦”
如何才能当上一个“岛主”呢?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单位和个人要依据海岛所在地制定的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无居民海岛保护利用规划,向县级以上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然后等待各级海洋主管部门的审查,再经过专家评审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并经审核机关审定后报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批准。
申请获得批准后,申请人或者申请单位在缴纳无居民海岛使用金的时候还能采取“按揭”的形式,即当无居民海岛使用金额超过一亿元的情况,可先付50%使用金,余下的金额采取分次缴纳支付。
此外,无居民海岛使用权除可以按照申请审批方式出让外,也可以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进行出让。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强调,无居民海岛的使用申请还需要等相关具体实施办法出来后才能完全明确,所以大家还要再等一等。
“追梦”之前申请者要充分考虑经济能力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认为,无居民海岛资源的开发,能够充分利用海洋空间,引导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人口的转移,加快我省发展方式的转变,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并缓解陆域土地资源的瓶颈制约。
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过程中,未来“岛主”们还需要特别注意环境保护。
此外,因为无居民海岛受台风、暴雨等气象水文灾害影响较大,所以“岛主”们在进行开发利用的同时,也要考虑到气象水文灾害对海岛开发利用带来的影响。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也特别提醒那些有意向的个人或者单位,目前我省绝大部分无居民海岛面积小,几乎没有基础设施,有意向的申请者要充分考虑经济承受能力,也要考虑到可持续开发利用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