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组织工作网 > 网言网语 正文
腐败设防不必针对年龄

  “59岁现象”被“35岁现象”取代,检察院拿出了数字,说明职务犯罪呈现年轻化的趋势。“××岁现象”容易让人产生这样的印象:贪腐偏好与年龄段有一定的对应关系,35岁、59岁左右的干部,贪腐偏好比较高。

  研究贪腐偏好与年龄段的对应关系,现实意义并不大。对腐败设防,不论是重点还是细节,都应该落在有效的制度、科学的机制上来。一些干部晚节难保也好,职务犯罪渐呈年轻化趋势也罢,根本原因都与监督不力有关。

  以目前的腐败与反腐败情况来看,立案查办数字与腐败的现实情况未必存在绝对的对应关系——不是所有的腐败问题都能暴露或者都能被查办。很多腐败分子都在潜伏,一是有些人善于潜伏,二是体制与机制上的某些原因给腐败分子的潜伏创造了条件。如此语境下我们以立案数字认定“××岁现象”,其科学性让人质疑。

  很难说,人的本质中“恶”或“善”哪一个是与生俱来的。如果我们承认“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种道理,就该相信,任何人一旦拥有了这样的权力,都存在滥用和腐败的可能。如果监督是有效的,任何人想腐败都不容易。如果监督机制是科学的,任何特定人群或任何年龄段的腐败问题都不足虑,反之,30、40、50等各个年龄段都可能出现腐败高发的问题。

  腐败问题的“××岁现象”,其实是个伪命题。所谓的“针对预防青年干部职务犯罪的对策”,不能不说是多此一举。如果我们对腐败犯罪的预防是有效的,又何须针对“青年干部”?如果总体性预防是无效的,“针对性”预防的“特效”又从何而来?

  反腐败须务实,要力戒形式主义的“花架子”。

分享到 新浪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开心网 开心网 人人网 人人网 推荐到豆瓣 豆瓣 搜狐微博 浙江在线微博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我要注册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 发表评论 ]  
相关稿件
·王辉:实名微博增强防腐力
·代表议司法公正:阳光司法最防腐 权威弱化要警惕
·官方将重点抽查治理公款出国旅游、公务用车等
  要深刻领会道路决定命运的重要论断,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牢牢把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依据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青田仁庄:举行侨界十八大精神宣讲会
·东阳大学生村官深入农村宣讲十八大
·台州市领导分赴各地宣讲“十八大”精神
·慈溪“民情政策面对面”直通十八大精神
·德清:县领导分赴乡镇宣讲党的十八大
部长信箱 更多...
创先争优 更多...
·湖州创先争优提升服务水平 群众得实...
·闪烁的台州公路精神——台州市公路...
·新昌县澄潭镇开展进村入企走访活动...
·——湖州市“南太湖先锋”创先争优...
·把创先争优岗位化经常化长效化
·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会议 ...
·讲承诺重兑现 松阳斋坛东关村创先争...
人事任免 更多...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